摘要:教学中体现学生的主体性,早在上世纪就有人研究了,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:“教师是思考力的培育者,不是知识的注入者。”他主张教学中要重视创设让学生充分发展的机会和空间,让学生自主学习。学生主体性的重要性,现在更成为炙手可热的话题,被社会各界重视。黄济在《人的主体性与教育》一文中指出:“主体性是现代人的基本特点”,“主体性是人的本质属性”。《语文课程标准》明确指出:“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。”主体性是素质教育的核心,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受教育者的主体意识和能力,使之成为能够进行自我教育的社会主体,人的潜能不断得到开掘,素质不断得到提高,主体性不断得到发展。因此,如何培养并发展学生的主体性,成为教育界的一个重要的理论课题。我国近 名教育家叶圣陶指出:“好的先生不是教书,不是教学生,乃是教学生学”、“学生须能读书,须能作文,故特设语文课以训练之。最终目的为:自能读书,不待教师教;自能作文,不待老师改。”(《叶 语文教育文集》)这是对语文学科主体性参与重要性的精要阐述。当 名教育改革家魏书生老师对教学中体现学生主体性也有重要论述,他将发展学生主体性分为四个过程:即“提高认识—激发兴 教给方法—培养习惯”。他倡导的课堂教学“六步法”对学生主体性都有重要体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