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(2011年版)》(以下简称“新课标”)指出,习作能力是语文素养的综合体现。习作教学中教师应重视对学生选材、构思、起草、加工等环节的指导,让学生在习作实践中能按照内容表达的需求,分段表达。教师应重视小学生习作兴趣的刺激和良好习惯的培养。从中可以看出“新课标”。
全国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课题成果公示